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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对拟列入2023年度陕南发展专项资金的汉中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产业支撑项目、安康和商洛主导产业培育项目、陕南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5日至6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存在异议,请书面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联系电话:029-63913180(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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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陕南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示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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