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以精准有力的打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秀。2023年6月26日至7月8日,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对11件破坏社会安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对36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其中,涉黑恶犯罪案件1件,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5件,盗窃罪5件。
(资料图)
案件一
程某等20人多起违法犯罪案
西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被告人程某通过村支两委选举,担任安顺市西秀区某村村主任后,与翁某某、钱某某通过拉票等不正当选举方式,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扰乱基层政治秩序,并通过成立车队纠集人员,以阻工、堵路等方式强揽工程获取经济利益,又巧立名目以村干部名义向项目方、施工方、外来户等索要收取各种费用,以基层组织为其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作掩护,先后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事实。在该村范围内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对该村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推进造成一定阻碍,更阻碍了北部新区建设发展进程。该恶势力犯罪组织严重扰乱了当地政治生态、市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和投资环境,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西秀区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对该组织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十四年不等刑期,并判决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案件二
胡某某盗窃案
西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3月31日,被告人黄某某窜至安顺市西秀区新大十字地下商场XX号铺面,将被害人刘某某放置于店铺内的一瓶高档白酒盗走。经鉴定,被盗高档白酒价值人民币1499元。
因犯盗窃罪,被告人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判决退赔被害人刘某某赃物折价款人民币1499元。
案件三
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西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2月7日,被告人付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经文某某(另案处理)邀约,提供自己名下云南农村信用社银行卡给他人进行网上转账,并获利人民币5000元。经查,付某某提供的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为人民币1019856元,现查明上述银行卡涉嫌上游电信诈骗案件15起,涉案金额人民币262564元。
被告人付某某因犯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判决继续向其追缴赃款人民币5000元。
自社会治安重点工作开展以来,西秀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配强配齐工作专班,多次召开部署会、调度会,针对违法犯罪依法快审快判、从严惩处,确保精准发力、有力打击。截至目前,刑事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5.1%,结案数同比上升2.29%,打击犯罪效果显著提升,社会治安明显向好。同时,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紧盯重点问题领域,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共排查出风险隐患、线索77条,通过多部门预警联防机制向民政、公安、妇联等部门通报风险隐患、线索77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标题:《精准打击违法犯罪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西秀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11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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