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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梅花香自苦寒来 恭俭温良献芳华——追忆华宁县检察院原第三检察部主任姚晓寿
姚晓寿,男,1976年9月生,他到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先后担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第三检察部主任,华宁县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工作期间,他刻苦学习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及刑事执行等业务知识,通过自身努力成为一名综合能力较强的优秀检察官。2023年5月6日19时15分,因病去世,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风华正茂的46岁。
自2009年2月,姚晓寿进入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他始终怀揣着对检察事业履职尽责、对公平正义终身追求、对人民忠诚服务的信念与坚持,先后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及华宁县“最美家庭,教子有方”等称号。十四载风霜雨雪,爱岗敬业、尽职担当,他将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检察事业。
忠诚担当勤奉献,百尺竿头勇奋发。2019年,他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审阅法院卷宗时发现,两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存在部分当事人恶意串通虚构借贷关系,刻意制造银行流水及签订虚假个人借款合同,遂依据该案向华宁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并作出再审民事判决,有效维护人民合法权益。2022年3月,一当事人认为法院认定事实及判决结果错误,侵害自身合法权益,姚晓寿了解情况后及时受理该案,针对该问题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法院采纳,2023年5月8日,法院作出再审民事判决,判决结果有效维护被告合法权益。他参与办理的玉溪市首例危害交通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成功将三年内引发31起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17人受伤及重大财产损失的道路督促整修为人民放心、敢走的路。
待到山花烂漫时,他在丛中笑。作为家人,他是父母眼中的好儿子,妻子眼中的好丈夫,儿子眼中的好父亲,工作再忙他总能抽出空来照顾家人,在与同事交流育儿经验时他总说,孩子过得开心就好,我的儿子是我的骄傲。作为同事,他是领导眼中的得力干将,审查案件精益求精,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办理的每件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他教育新干警“检察官要跳脱出个人情感,以事实为依据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看待问题,因为我们是法律的监督者,是法律之剑的掌剑人。”
在人生匆匆的几十年光阴里,他真正做到了持法律利剑为公平正义奋斗终身,不改初心、不移其志完美诠释“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棵草去”的法律人情怀。在为民服务的路上砥砺前行,真正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入为民办实事的履职实践中。这位曾在华宁的山川、河流、公路等多个地方留下过足迹,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个岗位坚守正义的检察官,将这最美好的芳华献给了检察事业。
王熙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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