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中储粮淮北直属库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施云静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天津市宝坻区粮食购销公司原党总支副书记、经理彭志强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截至今年7月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受权发布90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通报,持续释放了深入整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的强烈信号。
粮食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国之大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紧盯粮食购销关键环节,将查办案件作为重要抓手,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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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吉林省纪委监委全面起底问题线索,对涉粮问题线索开展清底式“回头看”,应查尽查、一查到底,对前期处置的问题线索,进行再次审核、研判,不放过一个有价值的疑点,不漏掉一条可成案的线索。同时,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已经办结的309件案件重新梳理,逐案严格甄别,深挖“案中案”“案外案”。
粮食购销领域相对封闭,涉粮腐败具有风险点位多、涉及人员广、监管难度大、敏感程度高等特点。为破解难题,安徽省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纪委统筹、审计先行、巡视跟进的“巡纪”联动、“巡审”联动有效机制,对185家国有粮食企业开展专项审计,对涉粮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基层粮库开展全覆盖专项巡视巡察,有力化解了风险隐患。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与多部门存在利益关联,流程复杂、专业性强,外行工作人员对该领域业务不熟,难以发现深层次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负责同志说,“有的案子需要对40余箱历年财务明细账及相关凭证进行甄别,如果经验不足、业务不熟则难以从中筛查出问题。”
粮食购销领域资金密集、涉及环节多链条长,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持续推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十分必要。针对私企零散代储粮食存在巨大风险这一突出问题,福建省龙岩市纪委监委积极向龙岩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实行国企集中存储模式,彻底改变过去由私企零散代储方式,防范化解代储风险。截至目前,针对发现的责任、作风、腐败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8份,督促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出台有关制度规定150项,堵塞制度漏洞,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
粮食安全重于泰山,不仅重在种、重在收,也重在储、重在管,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数字化监管系统,以技术赋能监督和管理。云南省纪委监委督促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积极推进粮库智能化建设,建成省级粮食行政综合管理平台、智能粮库业务平台和数据中心,粮食应急指挥、远程巡查等功能全部上线使用,完成省级平台与国家局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全省政府储备粮库全部接入省级平台并对接至国家局平台,库存数据信息化覆盖率达100%。
纪检监察机关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贯通惩治防,做实“后半篇文章”,压紧压实粮食购销安全主体责任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还利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行业警示教育,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作用。桂林市纪委监委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例制作《“桂北粮仓”里的“硕鼠”》等系列涉粮领域警示教育片,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编印典型案例读本、通报典型案件等方式,营造“不想腐”的氛围。在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已有25人主动交代问题。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程沛
本文作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题图来源:新华社 资料图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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